台灣膳夫廚具之平底鍋、煎鍋、湯鍋及廚房用具,及其附件,在產品的購買所在地,自購買後之交付日起計一(1)年內,由台灣膳夫廚具提供因任何材料或製程缺陷的保固。如:瑕疵手柄斷裂、鍋壁異常破損、非人為(使用習慣)所造成之產品損傷或功能不良等等。
鍋具商品屬於磨耗性產品,恕不提供功能性保固。
排除之事項:
本保固亦不包括任何因撞擊,不當使用,未有遵從使用及保養指示產生的損壞、或因未經授權的維修或更改產品所產生的損壞.。保固亦不包括正常的磨損及耗損及以下情況:
l
過度加熱,長時間持續接觸火焰熱源或空燒
l
污跡,褪色,內部或外部的刮花
l
任何由外部引發的意外事件
l
任何玻璃或瓷器的耗損,溫度急增造成的損壞,有自然破裂破損之風險
玻璃鍋/鍋蓋注意事項如下:
l
禁止讓玻璃鍋蓋在溫差過大的環境下使用
l
在使用玻璃鍋蓋時應該與玻璃鍋蓋保持適當的距離
在消費者提出客戶保固服務,膳夫收到商品確認保固週期及產品狀態後,將提供新產品或以同等價值的產品替換。
商品到貨後,消費者享有7天鑑賞猶豫期之權益(注意!猶豫期非試用期),辦理退貨商品必須是全新未使用狀態且包裝完整。若需退換貨,商品與盒裝外觀不得有刮傷、破損、受潮、塗寫文字,且必須保有相關配件(保護袋、配件包裝、保麗龍、贈品、所附文件…等)之完整性。如因消費所贈送之贈品,契約解除時,贈品須一併歸還本公司,如贈品已使用,需請消費者負擔贈品之費用。
無法退貨之因素為商品經拆封、使用、即無法還原且已缺乏完整性即失去再次販售價值,恕無法退貨。 因不可歸責消費者之事由,導致商品有毀損滅失或變更之情形,本公司得按商品毀損滅失程度收取回復原狀之費用。